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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的必要性?

问: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的必要性?

答: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份制企业应当自备股东名册,记载 股东身份、地址, 股权数量 / 出资额,出资证明书 /股票或权证(编号),日期等内容。股权的转让及股权质押(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均应登记在股东名册后生效。然而,依靠企业 自身管理股东名册会造成公信力的缺失和责任风险,同时,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工商登记会包揽这一切内容。因此,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自备股东名册。实际上,依据公司登记注册条例,工商登记并不包括非发起人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内部职工股、及其他形式的二级股权 。因此,引入股权登记托管的概念为解决这一管理责任的缺失提供了完善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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