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4 02:23:59 证券日报
减持新规出台80天 违规减持行为仍时有发生
市场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出台更强硬的举措加以应对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截至昨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已有80天。新规完善了原有的减持规定,剑指清仓式减持、“精准”减持、过桥减持等市场乱象。从新规实行后的情况来看,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或重要股东依然存在违规减持事件。
“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减持影响了市场交易秩序,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近期,证监会出台了股份减持新规,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也必须同步跟进,严格执行减持罚则,防控异常减持行为。”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今年以来,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共处理案件12件,其中对涉及多项违规、违规情节严重的冠豪高新(600433,股吧)、江河集团等公司股东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针对新规发布后出现的违规行为,也已及时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后续,仍将切实加强对股份减持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减持行为。
今年6月9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浙江济民制药(603222,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桂验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据介绍,经查明,2017年6月5日,济民制药副总经理马桂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济民制药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为15.02元/股,成交金额为75100元,获得收益52365元。6月6日,公司才公告上述交易情况。公司副总经理马桂验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不过,另经查明,马桂验自愿承诺将本次减持所获收益上缴公司。据此,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理。上交所决定对马桂验予以监管关注。
深交所方面,同样对一些违规减持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7月2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许端平的监管函》。监管函称,2017年7月17日,许端平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洪汇新材股票5万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4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
深交所称,许端平在洪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通过洪汇新材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本次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提示性公告,违反了上述承诺。
今年6月30日,深交所发布对扬子新材(002652,股吧)董事许孝男的监管函。据介绍,2017年6月23日,许孝男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扬子新材股票10万股,交易金额为73.75万元。许孝男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深交所要求许孝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虽然沪深交易所都对违规减持予以关注,但从自律监管来看,监管措施主要还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等喊话层面。对此,有市场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出台政策,如规定违规减持者所得收益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要求减持者“回购”所减持的全部股份,如果有多余差额的,全部上缴上市公司;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