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会员
江阴光彩股权托管中心(简称“中心”)采用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符合入会条件、经交易中心核准注册、在交易中心从事产权交易、投融资业务及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中心分为投资会员、中介会员、企业会员。
投资会员是符合交易中心核准的、可依法从事投资业务或拟并购其他企业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各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等。
中介会员由经纪会员和服务会员构成。
经纪会员是接受委托在中心从事产权经纪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服务会员是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在中心为产权交易活动提供拍卖、招投标、审计、评估、各类咨询等中介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会员是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及其他增值业务服务需求的、并达到中心相关规定要求的当地企业,经申请核准可成为企业会员,其中,已经在中心办理股权托管的企业和已经江阴上市办核准的江阴上市后备企业,自动成为企业会员,并履行入会手续。
l 会员权利
凡本中心会员单位均可享受下列权利:
(一)依据中心相关规则、规定开展业务;
(二)使用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服务系统;
(三)依据相关规则及行业惯例收取服务费用,企业会员除外;
(四)获得中心提供的业务支持和咨询服务;
(五)获得中心业务开展动态信息;
(六)参加中心组织的会员培训及项目推介会、融资洽谈会等业务交流活动;
(七)依据本办法转让会员资格、注销会员资格;
(八)享有中心提供的其它服务。
相关链接:会员管理办法
相关下载:会员管理相关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