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依法设立;
(二) 具备相关资质;
(三) 从事财务顾问、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等业务;
(四)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格、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 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七) 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取本中心提供的交易信息和其他服务;
(二)对中心所开拓的新业务享有优先参与权;
(三)对中心工作有批评、建议及质询的权利;
(四)服务会员可以从事交易相关的中介业务;
(五)在中心的安排下推介自己的服务、产品;
(六)优惠获得本中心提供的网上信息服务;
(七)优先取得本中心组织的重要活动的冠名权;
(八)享有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活动和联合开展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会员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交易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中心所涉事项予以保密;
(二)接受中心在业务方面的监督,不从事有损于中心利益的活动;
(三)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与企业交易相关的活动;
(四)积极协助本中心宣传投资促进工作理念和方法,参与开发和推广投资促进产品。